• 开办酒店手续(餐饮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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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开办饭店或餐饮店基本手续如下:

    1、 租借开酒家或餐饮店的场地 (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)租借管理费、印花税(业主出)
    2、 设立临时银行帐号 ,按章程规定,各股东将出资额存入帐号
    3、 请符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,出具验资报告 (收费1000元以上)
     
   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前需具备:
    1、卫生许可证
    2、排污许可证
    3、消防批复
    另:
    1、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
    2、如办理有限责任公司,需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,股东会任免决议
    3、法定代表人资料

    饭店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办理
    1、公章审批、刻章(刻章需80-300元左右)
    2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
    3、办理正式银行帐号
    4、办理地税登记(营业税,城市维护建设税,教育附加税
    5、办理国税登记(销售税。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)
    6、办理社保手续(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)
     
    注:
    1、卫生许可证手续包括:
    项目评估报告(收费)
    有关卫生实施的审察批复(临时许可证,供办理营业执照用)
    开业前进行验收,包括卫生环境指标检测,食品、用具餐具检测(收费数千元不等看检测的项目多少)
    从业人员健康证、培训证(每人100元,一年有效期,每年一次)

    2、排污许可证
    环境评估报告(收费)
    项目批复(用作办执照)
    检测、验收
    营业后每月收取排污费

    3、消防批复
    提供该房产消防验收文件,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,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、验收。
     
    开业后费用包括
    营业税、所得税(包括企业、个人)、财产保险费、各项年检(工商,税务,卫生许可证,机构代码证等)等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