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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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
    本范文仅供参考,起草有限公司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!具体内容如下:
   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,发展生产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及其它相关法律、法规,由 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″公司″),特制定本章程。
   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
    第一条 公司名称: 有限公司
    第二条 公司住所: 市 区 路 号
   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
   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: 。
   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
   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:人民币 万元
  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,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,并作出决议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,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。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时,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
   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、出资方式、出资额
   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、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:
    股东姓名
    身份证号码
    出资方式
    资额
    合计
   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,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。
   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
   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:
    (1)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,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;
    (2)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;
    (3)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;
    (4)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;
    (5)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;
    (6)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;
    (7)公司终止后,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;
    (8)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;
   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:
    (1) 遵守本章程;
    (2)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;
    (3) 按照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;
    (4)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,股东不得抽回投资;
   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
   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。
   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,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;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,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,则视为同意转让。
   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,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、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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