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

  • 点击添加到收藏夹
  • 文档大小
  • 49664字节
  • 文档格式
  • Word文档
  • 加入时间
  • 2006-7-12
  • 下载次数
  • 230
  • 授权方式
  • 会员/免费下载
  • 文档类别
  • 人事管理制度
  • 要下载文档的部分内容
  •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
    □ 总 则
   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。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,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。
   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:
    高级主管--董事长、总经理、执行副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。
    部门主管--经(副)理、科(副)长。
    部门职员--承办员。
   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,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、责任的轻重,分为六职等。
   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"职位说明书",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。人员的列等,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,决定其职等。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,初任时,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; 在该职位工作满三年,成绩优良者,可改列高一等。
   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,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"人员编制表",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。
    □ 任 用
   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,应以所核定的"人员编制表"人数为限。其任用条件以"职位说明书"为依据,以便因事择人,使人与事合理配合。
   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,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。
   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:
    (一)总经理、副总经理--由董事会任免。
    (二)经理--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。
    (三)副经理--由总经理任免后,报请董事会核备。
    (四)科长--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,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。
    (五)副科长--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。
   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。
   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,并按其学历任用。
   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,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,其待遇、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。
   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,不得予以任用:
    (一)剥夺公权,尚未恢复者;
    (二)曾犯刑事案件,经判刑确定者;
    (三)受禁治产宣告,尚未撤销者;
    (四)通缉有案,尚未撤销者;
    (五)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;
    (六)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,未办清离职手续者;
    (七)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;
    (八)身体有缺陷,或健康情况欠佳,难以胜任工作者;
    (九)未满十五周岁者;
    (十)主管人员,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。
  • 点击打开文档单击右键,选择“另存为”下载本文档
    推荐使用迅雷等下载工具,下载文件
  • 文档相关搜索:
  • 本站精彩内容随机推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