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
- 点击添加到收藏夹
- 文档大小
- 33280字节
- 文档格式
- Word文件
- 加入时间
- 2006-7-12
- 下载次数
- 279
- 授权方式
- 会员/免费下载
- 文档类别
- 人事管理制度
- 要下载文档的部分内容
-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为规范本所人事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
法》及有关规定,结合本所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专职律师、兼职律师、律师助理、行政主管、会计、出纳、网络管理员、前台文员、司机等全体工作成员。
第三条 专职律师的聘任与解聘:
(一) 本所专职律师的聘任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及本所律师招聘规定,并由执行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。同意聘用的,由本所与聘用律师签订聘用合同,权利义务由聘用合同具体约定;
专职律师的解聘:
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;
发现或被投诉有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。
该专职律师被解聘的,应按与本所签订的聘用合同进行处理,并妥善办理好财务、档案、未结案件移交等手续后方可离职。
第四条 专职律师的责任
(一) 服从本所管理,执行、遵守本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
(二) 遵守职业道德,依法执业,努力开拓业务,保证办案质量。
第五条 主任、监事及其他执行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任免。
第六条 主任岗位职责
(一)对外代表本所;
(二)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、执行合伙人办公会议和全体律师会议;
确定本所经营战略;
重大业务开拓;
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。
第七条 监事职责
(一)监督本所执行合伙人决策、行为;
(二)调查、处理对律师的投诉;
(三)主持本所的文娱、体育活动;
(四)协调本所内部利益冲突。
执行合伙人职责
(一)负责日常行政管理;
(二)负责财务、人事管理;
(三)电脑、网络、网页管理维护;
(四)对外业务交流;
(五)对内学习、培训,组织案件讨论;
(六)格式合同文本设计及案件流程管理;
(七)聘用律师督导及服务品质监督;
(八)营销推广,业务开拓,对外宣传;
(九)撰写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行业协会等各级部门要求的书面报告材料。
第九条 行政人员包括:行政主管、律师助理、会计、出纳、网络维护员、前台文员、司机等。
第十条 行政人员的聘任、离任或解聘
本所支付报酬的行政人员聘任、离任或解聘均由本所执行合伙人会议审查决定,并妥善办理好财务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职;由各律师付酬的律师助理、司机的
- 点击打开文档单击右键,选择“另存为”下载本文档
推荐使用迅雷等下载工具,下载文件
- 文档相关搜索:
- 本站精彩内容随机推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