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教职员工考勤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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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教职员工考勤制度
电子文件编码
XX-A03-021
序码
3-1
一、考勤制度
1.每位教职员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,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,半天以上要持请假条,经主管领导批准,年级组登记方可生效。事假要提前请;急病来不及请假的,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(最迟不得超过当日)。严禁先斩后奏,否则,一律按旷工论处。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。
(1)病假三天以上要有医生诊断书。需续假时,再次履行请假手续。一学年内,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,列为编外休息。长期病休人员病愈后要求上班,须先试用三个月,如确实能坚持正常工作,从上班之日起发给全工资。
(2)事假:确实有事者可请事假,但下列情况可不扣除当月奖金。
①婚假7天,晚婚30天;
②丧假(直系)7天,配偶的父母去世可给丧假5天;(路途所用时间除外)
③产假:一般56天,难产70天,晚育100天。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者可享受产假6个月;
④流产:(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)休息15天,其他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,一年内流产两次者,取消当年评优资格,并扣发3个月奖金;
⑤做上环手术1天;
⑥一月内教职工中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,或教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,因父母生病准假半天;
⑦教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,准假一天;
⑧教工子女结婚准假一天。
(3)旷工:凡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。旷工一天,停发学校奖金;旷工两天,除停发学校奖金外,同时停发奖励工资;旷工三
执行部门
责任人(签名)
制度名
学校教职员工考勤制度
电子文件编码
XX-A03-021
序码
3-2
天,除停发前两项外,再停发期末奖金;旷工超过一个月者,按规定执行。
2.坚持八小时工作制,坚持坐班制,坚守工作岗位。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工作时间不闲聊,不窜办公室,不干私活。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、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。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、早走或中途离校者,要向年级组长打招呼。
3.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,上课铃声落,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,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。课间、下课的时间不准授课,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、锻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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