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置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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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购置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
一、目 的
为规范公司配备笔记本电脑的采购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适用范围
1、确因工作需要,需新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、关键技术实施人员、市场人员;
2、公司已为其配置笔记本电脑,或已自行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、关键技术实施人员、市场人员。
三、购置方法
1、购置品牌及相关配置
(1)公司统一规定的笔记本购置品牌为:IBM、SONY、DELL、HP、ACER、东芝、华硕。
(2)公司规定购买配置: CPU:C1.5
以上,内存512M以上,硬盘40
以上;
(3)费用额度:总价不得低于7000元。
2、购置流程
(1)到总经办处领用《笔记本购置申请表》,按照表单要求规范填写后,逐一上报审批;
为了更方便的访问“易智”办公网,请将本站放入收藏夹(2)审批通过后,员工可按公司规定的品牌和配置自行购买;
(3)员工凭购置发票办理笔记本电脑补贴手续,完整填写《新购笔记本验收单》送交财务部,作为发放笔记本电脑补贴的依据;发票原件附后交公司保存,复印件自己留存作保修凭据;
(4)员工购置笔记本电脑必须以本人名义进行购置(发票上可不开姓名),不得用其他任何名义开设发票。
四、补贴方法
(1)经过公司审批新购置笔记本电脑,并已通过相关验收手续之人员,自购置之日次月起,每月由公司补贴其个人250元,补助满3年后,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归员工本人,该笔记本须继续供其工作使用,公司不再另外提供笔记本电脑或PC机;如需新购笔记本电脑,相关审批程序同上,补贴办法届时另行规定;
(2)公司原已配置笔记本电脑或PC机之人员,如需申请新购笔记本电脑,须将原配置笔记本电脑或PC机上交公司后,经验收合格,方可享受相应补贴;
(3)自本办法开始执行之日起,员工原已自行购置笔记本电脑者,自审批合格后次月起,每月由公司补贴其个人100元;
(4)已享受公司笔记本电脑上述两类补贴者,公司将不再另外提供笔记本电脑或PC机供其工作使用。
五、维修及处罚
(1)已享受公司笔记本电脑补贴者,需妥善使用、保管、维护电脑并保证其可满足其正常工作需要;
(2)自本办法开始执行之日起,使用公司原已配置或新购笔记本电脑者,公司将不予报销任何维修费用;
(3)因电脑维修原因发生延误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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